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濮阳市法院院长徐哲非常重视两级法院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要求将这项工作做到常态化。她特别安排刑事少年庭长王永红和韦怀银与濮阳县法院党组联系、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孙伯涛出面主动与县教育局领导紧密结合沟通。
5月7日下午,由少年庭王永红庭长一行11人到濮阳县渠村乡第一中学,为该校2000余名师生开展法律知识专题报告讲座。濮阳县教育局领导陪同。
宣讲法官分别围绕校园常见犯罪、培养健康心理等内容,结合真实鲜活案例,形象生动地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帮助学生们厘清对常见校园违法犯罪现象的模糊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和辨别是非能力,引导学生们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保持阳光、健康、乐观的心态。
报告会结束后,法官与该校23名学生开展座谈,并针对性的解答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给师生留下了联系方式,为该校学生健康成长持续保驾护航。
此次活动,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了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想防线,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