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周法官及合同审判团队,帮我们解决了多年的难题,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4月2日,在台前县人民法院门口,戴某为法官送来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扶危济困”的锦旗,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13年戴某的弟弟将戴某名下的一辆东风牌九座面包车卖给李某,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该车一直登记在戴某名下。戴某夫妻均系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因为车辆登记在戴某名下,戴某夫妇的低保待遇被取消,给戴某夫妇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后戴某多次找李某商讨办理过户问题,但李某担心过户后其车辆牌照将由蓝牌变化为黄牌,对驾驶证的要求提高,会造成其无法继续驾驶该车,故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戴某将李某诉至台前县法院,诉请判令李某返还车辆或办理过户手续。
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戴某的困难及李某担心车辆过户后会造成其无法继续驾驶该车的情况,决定先对该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与濮阳市车管所进行联系,将该案所涉及的车辆过户情况与该所进行了沟通。市车管所经过核对车辆信息,结合车辆过户规定,称该车办理过户并不会提高对驾驶证的要求。李某的驾驶证可继续驾驶该车。随后,承办法官与李某进行了耐心的交流,向其说明了车辆过户的有关政策,消除了李某的顾虑。李某表示愿意配合戴某办理过户手续。得知这一消息后,戴某十分高兴,专程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