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市中院在学习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濮阳法院实际,创新四项工作机制,助力攻坚执行难。
一是为“老赖”设定“失信彩铃”。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与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协调对接,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对失信“老赖”手机设定特殊彩铃的方式施以惩戒。“失信彩铃”设置后,任何人拨打“老赖”电话都可以听到机主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醒内容,且“老赖”自己不能删除更改彩铃,只有待其完全履行义务后,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定制的彩铃方可撤销,以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是规范财产保全实施工作。市中院制定了《关于推进财产保全实施工作的意见》,将民事案件保全率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以保全促执行。设置财产保全服务窗口,专窗专人专办财产保全案件,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前、诉讼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实行“立保同步”,在法院受理案件的同时就启动保全措施,防范不诚信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实行“财信结合”,担保财产除了实物、现金、银行保函等传统担保外,可以信用担保、责任保险担保,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保全担保服务。实现“保查衔接”,当事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可以书面申请法院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可以运用信息化查控手段,查询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并采取保全措施,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三是规范施行司法评估。市中院制定了《关于法院评估财产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精心挑选6家合法合规、信誉良好的在册资产评估机构,作为破解“执行难”专项活动备选机构,并将出具评估报告时间限定为 30日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保障司法技术服务优质高效。实行“先评估,再收费”制度,执行部门在资产处置完毕后再进行评估费用的扣缴,进一步畅通资产处置通道。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未拍卖成交的案件按照评估机构的实际支出计算费用,拍卖成交价与评估价不一致的案件按照就低原则分段累计计算费用,以资抵债案件以变卖价为基准分段累计计算费用,对条件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视情形免除评估费。加强评估机构管理,对未能按时出具报告或有其他违规情形的评估机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除名,确保司法评估工作规范运行。
四是推行阳光执行小程序。全市法院统一部署,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执行活动,以微信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行“阳光执行”小程序,设置案件查询、节点查询、失信曝光、执行悬赏、司法拍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执行质效、刑事责任、执行案款、执行动态、执行法规12个功能板块,实时将执行工作的各时间节点向申请执行人推送,使案件当事人动动手指就能充分了解案件进程,增加了执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