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促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院领导要求,5月9日上午,中院刑一庭庭长马英杰、少审庭庭长王永红等四人专程到清丰县人民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督导,清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参加了督导活动。
督导会上,清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彦景首先汇报了清丰县法院2017年及2018年前四个月刑事收结案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周密,工作开展有序,总体进展顺利;该院注重对涉黑案件全程关注,适时提前介入。如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彦景和刑庭庭长曹青次参加县公安局侦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唐某某等十一人开设赌场涉黑案件讨论时,从审判角度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对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到重要参考作用。
之后,马英杰庭长组织大家一起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濮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与该院刑事审判人员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并针对疑难、复杂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王永红庭长指出了目前少年审判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特别就徐哲院长高度重视的少年审判巡回法庭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该院筛选出典型案例,在校园、社区进行庭审,以达到教育挽救、普法宣传的良好效果。
最后,与会人员就清丰县法院当前审理的个别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讨论,对部分发还、改判案件交流了看法,有效促进了两级法院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