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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的一天”系列报道: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永杰

发布时间:2018-05-21 16:04:32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

    近年来,濮阳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展 “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飓风”、“春节执行攻坚”等系列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力推进执行攻坚工作。执行工作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紧、任务重、案件多、压力大,执行法官面临新的挑战。为体现执行法官努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展现执行法官风采,进行法制宣传。

    如今,我们推出专栏——《执行法官的一天》,直观了解执行法官的工作状态,让社会了解、理解、关心、支持执行工作,提高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懂法意识,才能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真正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敬请大家关注!

   “执行法官的一天”系列报道

    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永杰

    顶着压力坚持工作,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辛苦忙碌,破解执行难工作,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正在不懈努力。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对于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执行第三团队负责人郭永杰来说,每天都在和时间赛跑。

    早上7时40分,印有“拒不履行,依法执行”的车辆整齐的排列在濮阳县人民法院内,蓄势待发,习惯提早上班的郭永杰法官已来到办公室,整理卫生后,郭法官打开电脑,登录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系统,打印案件执行裁定书。对面的墙上,挂着“忠于职守,牢记使命,尽职尽责,勇于担当”16个大字,这是郭法官的座右铭,也是从事执行工作一直坚守的信条。郭法官将今天要办的案件进行梳理,一天的工作计划在脑海里浮现。

    早上8时30分,“你到法院了吗?在接待大厅等着,我马上过去。” 郭永杰法官用电话联系案件当事人,带好卷宗,快步走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此起案件为某建筑动力安装公司诉王某、邹某等四人追偿权纠纷一案,郭法官向公司代理人讲解执行裁定具体情况,代理人像是吃了“定心丸”,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后,满意离开。

    没来得及整理,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来到接待室,杨某与丈夫路某因合同纠纷一案被白某告上法庭,执行标的共188700元,因杨某与路某借钱时,使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你的房子评估报告出来了,评估了41万元,如果不履行义务,房子将被拍卖。”郭法官向杨某讲明法院的程序。“那我们还能住吗?”杨某问道。“肯定不能了,赶紧把欠款还清。”郭法官告诉杨某强制执行的后果,杨某表示回家和丈夫拿出解决意见。

    上午10时,案件申请人翟某与郭永杰法官联系,称自己与被执行人崔某和解,将和崔某的代理人一同到法院。据了解,翟某诉崔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剩5万元未还清。经郭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翟某自愿放弃5千元案款和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崔某支付4万5千元。崔某委托代理人将4万5千元现金带到法院,郭法官让翟某当场清点钱数,指导双方填写收据及结案证明,案件得以执结。“我和被执行人来了,您看怎么解决?”

    另一案件申请人房某和被执行人贾某赶到执行调解室,郭法官进行调解,此案为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款共5万元,诉讼费525元。经协商,房某放弃525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此前,贾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影响工程招标,且法院将贾某银行账户冻结,多种措施共用后,贾某同意还钱。考虑到法院划拨执行款时间较长,郭法官决定带着双方当事人到银行,将账户内的钱解冻后现场取出,还给房某。

    随后,郭法官和法官助理齐杰伟带领双方当事人来到银行,账户解封后,被执行人贾某现场取出5万元交给房某,房某在银行现场填写结案证明、收据等,案件执结。拿到钱的房某连声感谢,郭法官嘱咐房某将钱放好,尽快存入银行。

    回到办公室后,郭法官打开执行系统,查看案件进展,虽然已到下班时间,但郭法官并没有休息,着手整理准备去执行的案件卷宗。

    下午2时30分,“郭法官,太感谢你了…”上午拿到执行款的房某,为郭法官做了一面“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濮阳县人民法院门口,向郭永杰法官表示感谢。

    拿着一叠卷宗,郭法官安排齐杰伟法官及干警带好设备,向着濮阳县庆祖镇驶去。郭法官将要去执行的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申请人为刘某,被执行人为任某,执行标的为22000元。等赶到被执行人任某自己所开的工厂内时,却未见到任某的身影,只有任某的父亲在工厂内。郭法官给任某打电话,任某称自己在外地,最快也要明天才回来。郭法官灵机一动,便询问任某父亲家里有没有钱,告知任某父亲若现在还钱,案件将执结,任某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出。

    任某的父亲称:“说啥都不能让孩子犯错,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我到镇上去借钱。”

郭法官反复核实任某父亲借钱的时间,十几分钟后,任某父亲借来钱,将执行款交到郭法官手里,郭法官交代任某父亲告诉任某,尽快到濮阳县人民法院办理结案手续。本来以为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就要无功而返,却因郭法官询问的一句话,案件峰回路转,得以顺利执结。

    下午4时,刚执结完一起案件的郭永杰法官,又赶到濮阳县鲁河镇执行案件,赵某诉李某等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款共1万6千元,郭法官想找到李某,尽早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抵达被执行人李某的养殖厂后,郭法官与干警进厂查看,李某不见踪影,只有李某的儿子在家。郭法官向李某的儿子讲明来意,告知李某儿子督促李某尽早履行义务,否则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回法院的路上,郭法官与助理齐杰伟讨论案件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下午5时,刚刚赶到法院办公室的郭永杰法官,来不及喝一口水,就匆匆忙忙的赶去参加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每周五下午的执行会议,通报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计划,学习执行工作条例规定。会上,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同彪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等精神,通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数据排名,指出执行工作短板,对照提出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计划。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长赵宏增传达执行人员工作考核条例,公布督查工作情况,鼓励大家对执行工作抱有信心及希望。随后,根据学习计划,郭永杰法官领学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群益,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郭法官对每个条例进行详细讲读,标注重点内容。一个多小时的讲解中,郭法官没有休息,也没有喝过一口水,而这样的情况,每周都会上演。下午6时45分,领学结束的郭法官,将卷宗整理完毕,走出濮阳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心里还在琢磨着明天需要处理的案件…

    这就是一名执行法官的一天,繁忙且不易,但执行法官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与真诚,书写着责任与担当。

    人物简介

    郭永杰,男,1978年5月28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2000年10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通过统一招录转为中央政法编制,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执行第三团队负责人。

郭永杰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庄严承诺,以“忠于职守、牢记使命、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为座右铭,审、执结了一大批案件。

在审理上工作时,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2016年1月调入执行局工作后,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法院百日执行攻坚先进个人”、“濮阳市法院十九大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濮阳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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