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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兼融法理情 邻居冰释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8-05-25 08:18:15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广大农村邻居发生矛盾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更大的纠纷。2018年5月 23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法、理、情兼融,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化解了邻居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社会稳定。

    原告韩某和被告张某是同村邻居,曾因为合伙承包池塘养鱼一事发生过矛盾,双方一直心存不快。2018年4月初,原告韩某为在责任田里育稻秧苗,运粪经过被告张某家的责任田边,张某便对其进行阻拦,双方发生争吵继而进行厮打。在互殴过程中,张某将韩某打伤,在范县人民医院住院9天,住院花费3000余元。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向范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计10000元。

    范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通过调查走访,认为该案是在互殴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同时双方又是邻居,本案的发生只是因为对方为琐事发生矛盾而积怨在心,以致在后来的相处过程中互不相让。如果处理不好,不但原告得不到及时赔偿,双方的矛盾将进一步加深。通过主审法官的耐心工作,被告对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伤害非常后悔、内疚,并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只是无赔偿能力。原告则要求被告一次性赔偿。在掌握了原告和被告双方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主审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和帮助原告寻找情感宣泄与利益诉求的平衡点。经过细致、耐心地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4000元,于2019年元旦前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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