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按照《濮阳市法院岗位大练兵培训方案》的安排,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庭二楼会议室举办全市法院系统行政裁判文书制作培训班,由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周培勋授课。市中院行政赔偿审判团队及各基层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20余名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
周培勋副庭长在授课中指出,行政裁判文书不仅仅是法院就行政争议做出的具有司法权威性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还是法律从抽象到具体的一次自我实现。通过行政裁判文书的展示,法官将抽象、概括性的法律条款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民众真真正正的感受到法律的精髓,行政裁判文书又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载体。因此,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特别是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把关,坚决堵住裁判文书写作中可能出现的瑕疵和错误,从思想上认识到裁判文书制作的重要性。授课从行政裁判文书制作的一般规范、时间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化以及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面以及结合文书制作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培训结束后,周培勋副庭长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互动,参会人员表示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了业务技能,拓宽了工作思路,强化了责任意识,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带病文书”的出现,切实提高行政裁判文书制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