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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起纷争 执行和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8-06-25 09:44:44


    随着结婚相册、崭新的棉被等物品被搬出曾经的“新房”,感情的记忆也随着这些物品的清点画上句号,6月20日,一起同居关系析产案件在河南省濮阳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真诚劝导下成功执结。

    濮阳县张某与滑县高某于2017年3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缔结婚约,2017年4月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双方发生矛盾,经媒人多次劝说均不愿和好,高某遂要求张某退还彩礼七万多元,双方因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返还高某彩礼款7万元,高某返还张某在高某住所的个人财产。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高某向濮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及财产申报清单并且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文书送达之后,被执行人张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告名下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中的12135元存款,于是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其居住地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在被执行人张某所在村村委会,该村村支书给我们出具了被执行人张某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并且告诉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家是低保户、家中有年迈的老人。更为棘手的是双方同居关系解除、感情破裂,见面分外眼红,执行过程异常艰难。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通过村干部积极的和双方协调,苦心劝解,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说,被执行人张某终于同意返还申请人高某彩礼款7万元,申请人高某也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返还张某个人财产,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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