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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不是结束 择机恢复执行

发布时间:2018-06-26 16:46:10


    近日,华龙区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经过穷尽一切手段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经合议决定终结本次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恢复执行。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被执行人朱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杨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刻对被执行人朱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朱某某并不在家,其家中也无人居住。执行法官又联系上朱某某的父母,其父母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并不清楚朱某某的下落。

    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手段,确认被执行人朱某某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进行了约谈。在确认杨某某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朱某某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经合议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向杨某某告知终结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杨某某表示理解,同意终结本次执行。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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