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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清丰县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剑指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8-07-16 08:42:32


    包子是很多人必吃的早餐之一,它松软、方便、种类多样,能为人体提供很多的营养成分,但是当你知道入口的包子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食品添加剂时,你会不会不寒而栗?

    近日,清丰县法院受理了被告人郭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魏某因在自家餐馆生产的包子中违规添加含有铝成分的“香甜泡打粉”,被清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清丰县法院对刑事部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了解,“香甜泡打粉”是一种快速发酵剂,主要是添加在面包或者糕点的面粉中,以达到发酵快、口感好的效果,而包子作为一种面制品,国家明令规定禁用如泡打粉、明矾等任何含铝添加剂,而人体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干扰机体细胞和器官的正常代谢,危害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食用有毒有害的食品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不言而喻。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行业的检查,司法部门也频频进行普法宣传,但在社会经营活动中,仍有为数不少的经营者,无视警训,知法犯法。“仁怀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刚刚宣判”“浙江史上最大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尚未审结”.......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违法案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断挑战公众的食品安全底线,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谁来守护我们身边“舌尖上的安全”?清丰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审判结果必将给此类行为以“当头棒喝”,给心有余悸的民众服下“舒心丸”。

    食品安全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公众一起来构筑,清丰县法院也呼吁:餐饮单位应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诚信规范经营,广大消费者也不要过分追求色、香、味,自觉抵制不良食品,如果发现有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可以拨打12331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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