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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多举措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0-03-05 10:54:52


    在全省法院召开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后,清丰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此次电视电话会为契机,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我院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崔青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平先为副组长,其他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平先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底数,建立台帐。涉及此类案件时,该院要求从立案到执行等环节,各部门负责人要指派专人负责,逐案登记,并于3月5日前将此类案件数报送到立案庭。

    三是开辟审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认真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解答咨询,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采取“三优先”措施,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同时,加大便民诉讼力度,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减少农民工的诉讼成本。

    四是加强诉讼调解。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使当事人尽快得到救济。同时积极吸收劳动行政部门、妇联、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组织参与调解或者委托调解,加强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五是加强与劳动行政、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维权合力。充分发挥劳动行政、工会等有关部门管理和熟悉情况的优势,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对违规的企业,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维权的合力。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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