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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执行法官帮助单身母亲要回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8-09 08:47:21


   “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娘俩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这是今天中午申请执行人管某某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时说的话。执行法官凌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经过一上午的拉锯式调解,终于让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写下了还款协议,案件得以结案。

    2002年1月6日,申请执行人管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华龙区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判决双方离婚,双方生育的一子一女,女儿由申请执行人管某某抚养,儿子由被执行人胡某某抚养,胡某某支付抚养费8万元给管某某。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某并未履行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取得联系,胡某某拒不履行,还藏匿踪迹、不知去向。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决定将胡某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但胡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通过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胡某某返回濮阳的消息,于8月8日凌晨加班执行专项行动中将被执行人胡某某拘传至法院。

    胡某某来到法院后,仍坚持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胡某某展开工作。经过一上午的拉锯式调解,胡某某的态度有所软化,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胡某某为孩子多为孩子着想,尽快履行义务。终于,经过执行法官的工作,胡某某将部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写下还款承诺书,承诺于十一之前缴纳剩余执行款。案件得以结案,申请执行人管某某终于拿到了抚养费,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由衷的谢意。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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