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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拒不履行转移财产 要上拒执赶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8-08-13 15:55:43


    近日,华龙区法院结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试图逃避执行,被执行法官发现后得知要上拒执才赶忙来到法院签订还款协议,履行义务。

    2013年,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借款6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某并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判决陈某某、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陈某某拒绝来到法院,并以种种借口拖延执行。此时,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总对总”查控结果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当即与陈某某取得联络,但陈某某仍拒不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于凌晨集中执行期间将被执行人陈某某拘传至法院,并告知陈某某因其拒不履行义务且恶意转移财产,将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陈某某得知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才慌了神,赶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工作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结案。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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