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夏天,濮阳县黄河滩区,一场因离婚引发的争抢财产“大战”一触即发。一对夫妻原感情和睦,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一气之下打了妻子,妻子满腹委屈跑回娘家,一边起诉离婚,一边组织人到婆家强拉东西,双方箭拔弩张。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的法官闻讯后,踏着被洪水淹没的泥泞道路,步行三、四里地及时赶到现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深入细致地调解工作。几个小时后,双方终于破涕为笑,重归于好,一场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这是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坝头法庭辖郎中、渠村、习城三个黄河滩区乡,地处偏远,人口众多,经济落后,辖区内因邻里纠纷、人身伤害、离婚等引发的民事案件高发不断。坝头法庭4名干警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条件艰苦等困难,怀着对群众的热心、爱心和关心,全力以赴开展各类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摸索出了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亲情调解、组织调解、社会调解相结合的“六结合”调解方法,大大提高了民事案件调解率,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2009年该庭共审结案件210件,其中调撤197件,调撤率达到94%,案卷评查全部是一类卷宗,连续三年在全院法庭绩效考评中保持领先,并多次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法庭。
高调解率的背后,是法官加班加点、走村入户调解案件的忙碌身影。该法庭距县城45公里,尽管离家远、条件差,但几名法官以庭为家,坚守岗位,常年战斗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2009年他们先后巡回审理各类案件46件,利用假日办案49件,黄河大堤上、农家小院里,到处都能听到他们与群众促膝讲法、答疑解惑的朗朗话语。
高调解率的根基,是法官总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每一位当事人给予充分尊重和理解,主动为其解读法律条文,分析诉讼状况,告之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对诉讼做出判断,让当事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打官司,从而达成调解协议、平息纠纷。
高调解率的保障,是法官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一贯作风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使成功调解案件具备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庭长张秀林在审理一起侵权案件中,原告认为被告有钱有势,自己很难打官司,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他送了两千元钱,并对他说:“如果你不收我的钱,证明被告一定托人找过你,我的官司肯定不会赢,我会报复的!”为了让原告放下思想包袱,他暂时收下钱并交由集体保管。等原告接到胜诉判决书时,钱又被原封不动地退回。原告很感动,给他写了感谢信,并要给他赠送锦旗,被他极力劝阻。
每当提起坝头法庭的调解工作成效,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建刚总会谈到:“坝头法庭干警是我院扎根基层、辛勤工作的优秀法官代表,他们孜孜不倦地为黄河滩区的群众送去法律的阳光。坝头法庭的调解工作,也折射出我院‘调解年’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调解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