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李亮一行4人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有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该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张永增,行政、刑事及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亮庭长听取了濮阳县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涉及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就实施环保禁止令及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提出了具体要求。李亮庭长强调,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时代的要求,法院要勇于担当保护环境资源的重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胆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座谈会结束以后,李亮庭长一行到西水坡水库、金堤河湿地公园进行了实地察看,并与相关负责人就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