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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与南乐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8-08-24 18:10:36


 

 

 


    8月23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到南乐县育才小学多功能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磊危险驾驶一案。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云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提忠,南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彦军,7名教育界代表委员,南乐县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司机等24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指控被告人杨某磊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接送幼儿园学生并严重超载。杨某磊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作出深刻忏悔。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庭审结束后,市中院法官结合我市发生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对《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委员对本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巡回审判让广大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司机现场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侵犯,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李彦军书记对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下一步将组织交警部门不定期加强路面检查,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坚决不允许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发生。

    井云亮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位代表委员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大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力度和频率。要扩大宣传范围,把更多的学生、教师、家长等校园安全参与者纳入其中,通过接受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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