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召开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后,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出发,要求执行人员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缜密安排。法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执行工作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排查出尚未执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和限期结案制度,由院党组成员对此类案件包案到人,并对执行人员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对策。积极行动,澄清未结案件底数,对尚未执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件进行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此类案件认真进行讨论研究,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吃透案情和找出问题症结所在,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对症下药,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和具体措施。研究情况和执行方案要记录在卷,为确保执结此类案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多种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农民工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对用工事实基本清楚,农民工又确有生活困难的,可依法责令用工单位先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四、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能动司法。。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证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力促执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给予适当奖励,确保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