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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龙: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冻结工资得以执结

  发布时间:2018-10-30 15:00:38


    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冻结、查封、扣划手段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7年5月至7月被执行人陈某将申请执行人任某某所有的出租车一辆无故扣押2个月,陈某将车辆返还给任某某后,任某某要求陈某支付车辆扣押期间的损失,陈某拒不支付,任某某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程某支付任某某车辆停运损失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义务,任某某无奈之下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并与被执行人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后,声称无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讲解法律条文,析法释明,但被执行人陈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根据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有工资收入,有履行能力,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工资采取冻结、查封、扣划措施。

    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李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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