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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护天平 一心为民促和谐

-----濮阳县法院2009年工作结硕果

  发布时间:2010-03-16 14:30:14


    2009年,濮阳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被省高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濮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09年,濮阳县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786件,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6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根据治安形势和犯罪特点,重点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和“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全年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 164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打出了气势和声威。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把社会不和谐因素压到最低限度。全力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29人,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

    全力保障民生促发展。依法公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村镇邻里纠纷,促进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相互扶助传统美德和互相尊重、举止文明的社 区和谐新风尚的形成。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坚持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合同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728件。在审理涉及“三农”案件和农民工案件时,坚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结,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1647件。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依法处置破产财产,用以解决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等,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全力清理执行积案。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45件,执结标的928.35万元。切实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实行“大联动”执行工作模式,发挥执行机构的主力军作用、联动制约机制成员单位的优势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形成合力,强力推动执行。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积极清理执行积案,圆满完成了清理积案任务。

    全力促进官民和谐。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尽可能采取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和谅解。建立和完善了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全年审结的32件行政案件中,协调结案9 件,协调结案率达28%。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0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把建国60周年庆典的稳定工作做为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严格执行院长接待日、信访大厅日值班等多项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2009年审结再审案件25件。落实稳控措施,确保案件及时调处。严格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重点解决赴省赴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老户和群体性案件。全年接访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共38件,已全部圆满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2009年,濮阳县法院把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改善司法作风。

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以“调解年”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形成巡回调解、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2009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撤1287件,调撤率为73.4%,同比增长了20.4个百分点,人民法庭调撤率达到81.5%。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得到化解,大量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实践巡回审判模式。全院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指导,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就地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一年来,全院共对221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使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为方便工作日比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设立了“假日法庭”,逢双休日、节假日,各人民法庭及机关庭都坚持轮流值班,避免当事人因开庭而影响工作,2009年全院在节假日期间办理案件180件。同时通过深入基层,使广大法官更加了解社情民意,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进一步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积极推行社会法庭试点。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在全县乡、村两级建立了40个社会法庭,选聘了305名社会法官,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

    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为进一步推行阳光审判、公开审判,2009年按照上级法院统一要求,濮阳县法院网8月3日正式开通,至2009年12月底,除调解案件、未成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依法不宜公开外,全院已有283份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各类信息359条。并随时关注网民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评论,对涉及本院裁判文书的网民意见、建议和疑问积极沟通、回复。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2009年,濮阳县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40件,缓交、减交诉讼费20.58万元,确保有理有据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31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额21.8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新时期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官队伍

    2009年,濮阳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政治、业务、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建设,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道德优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文化型、知识型法院队伍。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濮阳县法院把团结、务实、创新、高效、廉洁作为班子建设的标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主观世界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促进班子的团结与合作,班子的向心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切实加强干警综合业务素质建设。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以及司法作风大检查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通过继续创建“学习型”法院,使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近年来,全院已有3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审判力量不足问题得以有效缓解。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明查暗防、活动征文等形式,提高了全体干警对“五个严禁”规定 重要性的认识。以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廉洁司法”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演讲比赛,组织干警观看《焦裕禄》、《重托》等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弘扬了法院廉政文化,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氛围,使干警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全院没有违纪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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