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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河南华龙:拒不还钱被拘留 主动卖车来履行

  发布时间:2018-11-20 09:06:17



1119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将名下的车辆卖出,找到执行法官履行了义务。

据了解被执行人孟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十余万元,借款到期后孟某偿七万余元剩余两万余元称没钱拒不履行,李某催要无果后向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孟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向孟某寄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孟某来到法院申报财产。孟某来到法院后,称其名下无任何财产,但根据网络查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发现孟某名下有一辆车,且其工资按月发放。鉴于孟某申报财产不实、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孟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对孟名下的工资账户及车辆予以查封。

孟某被拘留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十分后悔拘留结束后,孟某主动将名下的车辆卖出,并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李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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