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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龙:拒不履行车辆被封 按期偿还得以执结

  发布时间:2018-11-20 10:13:24


11月19日,一名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2014年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12万元,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并未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刘某催要无果后向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称没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李某展开工作,释法析明,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当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态度坚决。此时根据财产查控反馈结果,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车,当即决定对该车辆采取查封措施。被执行人李某发现车辆被查封后,赶忙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艰难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李某按月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昨日,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欠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李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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