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河南华龙:执行法官耐心调解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11-27 09:29:44


    近日,执行法官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让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2016年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朱某询问工资问题时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互殴行为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申请执行人李某将朱某起诉至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朱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损失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并未履行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对朱某展开工作,析法释明,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工作,被执行人朱某态度有所松动,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对朱某展开工作,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人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将执行款交到了法官手中,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李少磊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