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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马楼法庭一个电话解决三年纠纷

  发布时间:2010-03-18 10:03:13


    台前县人民法院马楼法庭在矛盾化解中,始终把当事人当成兄弟姐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2010年3月5日,沈某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2006年3月欠下的有关款项700元。马楼法庭的法官受理这一案子后,感觉虽然标的不大,更应尽快给当事人一个答复。当天下午,就给被告张某打了一个电话,告知他有关情况,并从情理上给他讲人之处事态度等,被告在电话里当即表示自愿自动履行。原告于3月6日来法院撤诉,告知法官自己已经拿到了款项,虽然钱不多,但仍感谢法官用那么短的时间处理他三年的纠纷。

供稿人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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