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冬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以来,为确保如期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华龙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人员更是加快执行步伐,加大了执行力度,在冬季寒冷的季节里完成一项项任务目标。
近日,我院用短短15天时间顺利执行完毕一件申请标的近二百四十万元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据向承办人了解,四川XXX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化XXX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载明被申请人中化XXX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四川XXX有限公司货款343120元,于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1029360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1200920元,余下120092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结清。但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前被执行人仅共支付货款1887160元,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为由,于2018年12月5日向华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我院综合查控室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并及时分案到承办人员,12月6日承办人收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缴款通知书,列名其应履行的义务和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考虑到被执行人立案前曾有主动履行的情节,承办人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履行相应的义务,若不履行义务有可能采取纳入失信限高的强制措施,向其讲解失信限高对正常营业公司的信用以及主管人员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带来的影响,劝其主动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表示对该欠款予以认可,但暂时无钱还款。同时,承办人员根据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线索,及时采取了网络冻结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震慑于法院的强制执行力,主动联系承办人表示愿和对方积极协商,尽量一周内还款,请求不要对其采取纳入失信限高强制措施。12月11日,被执行人电话告知承办人员自愿往银行账户汇入一笔案款,同意法院扣划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我院人员随即前往该存款账户银行,向其提交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扣划裁定书,成功扣划案款八十多万。被执行人其后于12月17日主动将剩余案款一百五十多万元一次性支付到位。时至此时,申请人因在外地从未到来到过法院,承办人员一直电话告知案件相关的进展,并于案款到账日告知其领取全部案款。申请人收到案款后向法院邮寄了收条和结案证明,本案最终于12月20日顺利报结。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正是近年来法院部门在全国范围营造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舆论氛围和强大震慑力,民众才对失信限高的强制影响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我国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广更全面的认识。同时本案的顺利解决也离不开执行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人情说服的充分融合。更离不开我国在加大执行力度上采取的多部门联合协调机制,使法院足不出户便可掌握被执行人多数的财产信息。随着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更加的完善和强大,法院的执行效率将更高,群众的满意度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