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注重转变家事审判理念,遵循家事审判规律,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通过梳理近几年家事案件,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特点:一、以离婚、继承、婚约财产等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家事案件是濮阳市法院最为传统、数量稳居前列的民事案件类型。2018年濮阳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5544件,其中一审案件5397件,一审家事案件占民事案件14.1%。二、家事案件专门化审理后案件数量出现逆增长。2012年全市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134件,2017年受理5661件,同比上升36.9%。但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家事案件较2017年下降1.9%,可见,家事审判案件集中化管理、统一审判标准后,有利于减少家事纠纷诉讼案件数量。三、调解优先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发挥突出作用,2017年调撤率达到53.2%,2018年调撤率达到52.8%。
濮阳市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新举措。一、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化团队。全市法院推行专门化家事合议庭或家事法庭模式,合议庭成员均是由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的资深法官组成,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二、构建全流程心理疏导科学化道路。濮阳两级法院均建立心理咨询师库,诉前强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诉中加大心理干预疏导,诉后继续跟踪帮扶。三、建立三个特有制度,倾注司法人文关怀。设立离婚案件感情冷静期、财产申报和离婚证明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