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华龙区法院执行三庭全体干警在庭长的带领下,依照涉民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针对已经发送查封、评估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相关文书,法定期限生效后申请人仍不主动履行的案件开展集中腾房行动,对房屋现状予以确认,拒不配合的将立即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为加快推进流转执行拍卖程序破解阻力,提高执行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们到达被执行人齐某某位于中原路段的住房后,发现屋内无人回应,执行人员随即联系齐某某,得知房屋已经被曹某某出租给他人,从被执行人处获得承租人联系方式后,随即通知承租人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房屋内予以协助配合。“法院拍卖房子,我的租赁期没到怎么办”’,针对承租人的疑惑,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合法的租赁权不会因司法拍卖而消灭,但承租人无权转租,租赁到期后继续承租的情况下需与新的房屋所有人达成租赁合同,告知承租人目前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近期将对该房屋予以拍卖。承租人了解到国家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放弃不满的情绪表示予以配合,并在调查笔录上予以签字确认。执行干警随即将房屋内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拍照记录,财产登记造册,财产确认行动顺利完成。
毫无停歇,执行干警们立即驱车奔赴另一被执行人申某某的家中,发现被执行人和其家属仍居住在已被采取查封强制措施的房屋内,申某某并未依照腾房裁定书按期主动腾空房屋。“这是我们家的唯一住房,我们没有地方可以搬”,面对被执行人的抗拒情绪,和其家人的疑惑不解,执行干警依据执法经验,并未对被执行人立即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而是详细的向其讲解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虽然有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不可以强制执行,但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唯一住房满足规定情形下依然可以强制执行。考虑到你家的情况,申请人同意依照本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保障你们家暂时的居住需要。如果拍卖款超出执行标的,法院会予以退还。如果你不配合腾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腾房。”被执行人再无其他理由推脱履行,表示愿拍卖后主动配合腾房和过户。执行干警依法进行房屋财产确认。
“房屋被租赁,唯一住房”是执行行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当事人往往表示不理解,抗拒法院强制执行,华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始终注重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最大化的化解社会矛盾,为执行工作破除阻力,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