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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促执行 微信转账付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9-01-17 13:52:10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在面对强制措施的施压下,当即用微信转账偿还了赔偿款。

    被告管某与原告侯某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之后两人动手,管某将侯某打伤。经鉴定,侯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管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但民事赔偿部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侯某提起民事诉讼。本院经审理查明,管够与侯某因故发生争执并动手,侯某被管某打伤,事实清楚,管某之行为侵害了侯某的健康权,应该对其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管某赔偿侯某损失10370元,驳回侯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均为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后管某并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借口百出、推三阻四,始终不肯交付赔偿款,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将其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敦促被执行人管某履行义务,管某却一直视若无睹,执行干警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调解,管某一直情绪激动,不肯交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说明,若再不履行,将被依法强制拘留。在如此高压态势下,管某因害怕再次被拘留而“服了软”,当即拿出手机,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赔偿款。

    做人做事要讲诚信,定好的协议,答应的承诺,必须要履行。逃避责任,规避法律会受到制裁,最终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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