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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法院在濮阳县法院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1-24 09:25:23


    1月21日下午,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法庭庭长李亮一行二人莅临濮阳县法院主持召开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张永增和环境资源及案件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汇报了该院2018年环境资源审判状况,着重分析了该院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李亮庭长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和与会人员就集中管辖问题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换了意见,通过讨论,使与会人员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为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审判打下基础。李亮庭长指出,今后的工作中要在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开辟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道路,继续扩大环境保护禁止令的适用数量和范围。
    张永增庭长表示,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深刻分析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将珍惜与市中院领导的交流机会,组织好学习,切实将本次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中。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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