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郭局长,谢谢申法官,要不是你们,我真不敢想象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一车货物提走,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黄某在顺利接受到在某停车场被扣长达半年的货物,激动地流下了泪水。
申请人黄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聊城某物流公司、张某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是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新年接收的第一件执行案件。该案申请人黄某于去年8月3日委托被执行人张某运输一车货物,在申请人交付被执行人张某货物后,因张某与本案另一执行人聊城某物流公司有矛盾纠纷,该公司将货物及车辆一并扣走并存放在聊城市一家停车场内,后黄某多次向张某、该物流公司主张催要货物,均不予返还,黄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本院审理,判令该物流公司返还申请人扣留货物。判决生效后,该物流公司拒不返还,申请人黄某无奈,于2019年1月3日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制作了相关文书,并由承办该案件的申法官驱车前往聊城市送达手续并做被执行人工作,在送达执行手续后,申法官又驱车前往停放货物的停车场结合交付货物事宜,双方形成合意后,因申请人一时找不到车辆接收货物,经法官协调,双方约定于2019年1月14日交付货物。1月14日,在执行局副局长郭庭长的带领下,法院执行干警再一次来到停车场,五个多小时的时间,从上九点半一直到下午两点半,在执行局的见证下,货物顺利交付黄某。看着货物从停车场运出,在场人员均长舒了一口气。黄某心里悬的一颗整个案件仅仅十一天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