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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

  发布时间:2019-02-13 10:15:48


    2019年2月11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上线运行当天,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随即支付赔偿金,使矛盾纠纷在短时间内得以化解。

    2019年1月15日13时50分许,潘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沿濮阳县城区解放路路西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到濮阳县城区解放路口处时,与沿由西向东行驶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P xxxx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濮阳县交通警察大队于事故发生当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蒋某无责任。

    2019年2月11日,当事人蒋某利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发起了赔偿请求。濮阳县人民法院接收到蒋某的赔偿请求后,及时受理纠纷并联系另一方当事人潘某,根据蒋某上传的证据材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听取意见,疏导情绪,解答疑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潘某履行赔偿义务,纠纷顺利处理完毕。当事人对在提出申请的当日就能通过平台及时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十分满意。

    “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的运行,将有效打破以往传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调解烦、理赔难、诉讼慢的模式,当事人只要通过“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注册登录即可反映自身赔偿请求并通过公安、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等机构发起调解,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大部分道交纠纷的咨询、调解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濮阳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顺利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节省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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