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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送感谢信感谢华龙区法院快速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21 10:00:27


    “感谢华龙区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感谢贵院培养了一批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群体。贵院执行四庭的张志勇庭长团队不惧困难,不辞辛苦,数次奔波,精心办案,仅用25天,就将执行款执行到位,让中原石油房管中心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3月20下午,申请执行人中原石油房产租赁中心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志勇庭长的办公室,感谢执行团队并充分肯定华龙区法院的执行工作。
    本案中,中原石油房产租赁中心因租赁合同纠纷将董某起诉至华龙区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法院确认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董某支付相应的租赁费,同时约定董某支付律师费、违约金、诉讼费三项合计2万余元。但调解书生效一年有余,董某迟迟不愿支付律师费、违约金、诉讼费,中原石油房产租赁中心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当天,执行局查控室当即对董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网络系统查控,并依据反馈结果第二日即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张庭长收案后,查看网络反馈结果显示已足额冻结,但因有十五日的异议期不可当即扣划,为了使申请人早日实现合法权益,张庭长主动联系董某,希望其能到法院配合工作。最终,董某委托妻子来到法院,张庭长耐心的对其说明当前法院已对董某采取的冻结措施,董某有相应的异议权益,但异议期满后,法院仍依法可以采取扣划措施。经过张庭长耐心的释理明法,董某妻子最终同意法院对其银行账户存款立即采取扣划措施,当事人双方现场握手言和。2万余元的执行款到达案款指定账户后,申请人长达一年之久受损的合法权益在短短25日全部实现。
    申请人中原石油房产租赁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虽涉案标的不大,但华龙区人民法院用最快速度将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的工作做法,以及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善意执行、理性执行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公平正义的高尚职业道德表示高度的赞许与感谢。
    “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仅依靠法院强制执行,更需要社会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需要大家自觉尊法守法,以自身实际行动构建诚信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执行干警们更是坚守最初的信仰,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脚踏实地,砥砺前行,以高效和优质的执行工作为诚信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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