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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拒不还款借口多 强制扣划快人心

  发布时间:2019-04-09 10:51:38


  4月4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职权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存款。
  2018年8月13日,王某使用手机银行向他人转账时,因疏忽误转给刘某57000元。后经讨要,刘某返还53000元,剩余4000元刘某以支付感谢费为由不予退还。王某遂将刘某起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该院判决被告刘某返还不当得利4000元,刘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2019年2月20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对其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经查,被执行人银行卡内有三万余元。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来法院报告财产,刘某出言不逊,以对方应给予其感谢费为由拒绝返还。执行法官向其示明其银行卡内存款,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依职权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存款,案件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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