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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启用新刑场圆满完成死刑执行任务

  发布时间:2010-04-01 08:24:34


    3月30日,濮阳法警支队在新建固定刑场对蔡崇芳等罪犯成功注射执行了死刑,结束了以往没有固定刑场的历史。

    濮阳支队自2002年开展执行死刑工作以来,一直没有固定的执行场地。新一届领导班子特别是赵红光院长到任后对法警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法警工作,为支队增加了人员、配齐了装备并将固定刑场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侯宪旭同志担任组长的筹备建设工作小组,主管院长马长虹同志也多次带领支队的同志现场考查、测试。经过近一年的建设,一座占地20余亩各项功能齐全的先进固定刑场于3月30日投入使用,这也标志着濮阳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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