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庭服务处共同开展了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为主题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分别在审判法庭楼外悬挂条幅6条,法院办公楼大门悬挂横幅1条,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大厅和法院办公楼大厅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等宣传标语。
在开州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设置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咨询台,组织工作人员向人民群众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从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常见形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刑罚处罚等方面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事例向人民群众讲解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教育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切实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发生。
活动当天,共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提高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