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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检法召开第一次刑事案件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0-04-07 08:38:41


    日前,濮阳市召开了公检法第一次联席会议,按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实行联席会议办法》要求,公检法轮流主持。

    会议首先由刑警支队绍了我市第一季度命案发破情况,明确今年要落实“死刑案件由省辖市公安机关直接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制度,要求掌握重点案件诉讼、判决情况等内容。

    法院就审判环节对证据的要求进行了分析讲解,要求公安机关注重收集、固定证据。证据是案件的生命线,取证要细致入微,细节决定案件的成败,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切实对案件负责,把好证据关。另外,明确发回重审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仍由原侦办机关负责,期限内补侦完毕。

    检察院从起诉角度就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讲了以下意见。一是对客观性、稳定性较强的不变证据重视不够,与重要案件事实相关的物证、书证固定、提取不规范,从而造成诉讼困难,有的勘查现场笔录与提取笔录不一致,有的物证没有提取笔录证据的合法性遭到质疑。二是对定罪的证据较为重视,对量刑的证据容易忽视,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不重视。这在以后的侦查取证工作中应引起注意,做到细致全面取证。

    最后,会议强调公检法以后多加强联系、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信息交流,通过交流,增进友谊,互相启发,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提高我市的命案办案质量献计献策。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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