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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9-05-17 09:31:23


5月16日,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双方在市中院审判庭二楼会议室举行合作协议签字及揭牌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泓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云亮,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鸿斌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张鸿斌局长致辞并主持仪式。李奋飞教授和井云亮副院长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字,并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李奋飞教授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并表示诉讼案例研究中心高度重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密切关系,希望通过搭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法学教育和审判工作的共同进步,并祝愿双方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早日开花结果。

井云亮副院长对李奋飞教授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建立必将为双方在诉讼案例研究方面深入了解、扩大共识、加强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必将为濮阳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不仅是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需要,也是高校实证研究平台建设的需要,希望今后双方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作用,加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研究和交流,在图书资料、学术信息、案件资料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并就司法热点和难点、新法理解与适应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研究,促进双方互利双赢。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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