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执行人长达十年的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履行。
2008年6月27日,被告陈某在原告蒋某的母亲朱某的意思下带着原告外出,乘坐被告张某无证驾驶的红色跑车与一辆三马车相撞,该跑车安全气囊爆出,将原告撞伤,造成五级伤残。原告其母朱某遂将陈某、张某起诉至法院,我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32000元,张某赔偿原告32000元。
后因陈某未能如约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陈某并未理会。执行干警遂对其财产展开调查,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因外嫁已从原先居住地搬出,经过多番查找未找到被执行人行踪,案件进入执行不能。
2019年,案件转入执行干警冯培源手中,在了解案情后,冯干警开始着手查找被执行人的踪迹以及联系方式,经过多番查找,冯干警找到陈某微信号,用微信联系上了陈某,敦促其履行义务。
起初,被执行人陈某态度强硬,认为案件过去那么多年了,利息过多,自己没有钱,迟迟不肯交付赔偿款。执行干警耐心在微信上劝解,以失信限高为突破点,从家庭、孩子角度出发,以情感教育代替冰冷的法律条文,在经过无数日夜的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态度缓和,同意支付赔偿款以及利息。自此,长达十年的执行案件最终落下帷幕。
在执行案件中,法院通过公权力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控制,但很多时候被执行人名下会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形成执行不能的局面。本案中,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身处外地,执行干警通过坚持不懈的释法明理使得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仅用足用尽用好强制措施,也以温情执法解决难题,全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