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因虚报财产被罚款四千元,在强制拘留三天后终将义务履行完毕。
2017年10月8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上由南向北行驶,将停留在路东侧的张某、盛某撞到,造成车辆受损,张某、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濮阳市公安局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张某、盛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华龙区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6404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能如约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当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要求其来法院履行义务。陈某来到法院后,态度良好,表示自己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只能先还款一万元,剩余慢慢欠款保证在一个半月之内还清,随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而到了约定期限后,在申请人的多次催促下,被执行人陈某并未理会,执行干警遂既电话联系陈某,不料,陈某竟将执行干警的手机拉黑,始终无法拨通,在连续换了三个手机号拨打之后,均被陈某拉黑。
执行干警开始着手调查陈某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有一处房产,便驱车前往其房产所在小区,到其家门口后敲门,发现陈某家中无人,又赶往陈某工作的公司大楼,也并未发现陈某身影。执行干警随后返回法院,并开始电话联系,在经过多次更换手机号拨打后,终于联系上陈某,告知陈某:“我们已经查到你名下房产,若再不履行,将会被查封依法拍卖。”而陈某却表示,此房产不是他的,房子里也没有人住。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踪迹,执行干警赶往房产所在小区物业内,经调查发现其房屋水电每月用量正常,这就表明陈某在撒谎,房子一直有人在使用。
为了抓住此“老赖”,执行干警经过详细研究之后,开始蹲点“守候”,于早晨6点就开始埋伏在陈某家门口附近。早晨七点,陈某出门上班,在其刚刚将门锁住的一瞬间,执行干警将其抓住,并强制拘传至法院,寻寻觅觅,“老赖”终落入法网。
陈某被拘传至法院后,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态度强硬,表示自己很穷,名下也无财产,自己现在也没有钱。执行干警当即反驳:“你名下是有一套房产的,你也有工资,请不要虚报财产。”并要求陈某拿出手机,经过查看陈某手机交易记录和转账记录,加上其它种种线索,确定陈某虚报财产,执行干警当场对其依法作出罚款四千和强制拘留的决定。
在陈某被拘留的第三天,执行干警接到其家人打来的电话,表示钱已凑齐,希望将陈某释放,并于当天将赔偿款和罚款送至法院,此案得以执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不可在法律面前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财产虚报、规避执行的手段来逃避履行义务,最终会自食其果,如果情节严重,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