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市法院第十七、十八党支部与濮阳市鹏鑫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10 10:44:51


2019年5月31日下午,市法院第十七、十八党支部全体党员与濮阳市鹏鑫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在该公司厂区联合开展了“加强党性锻炼,服务企业发展”的主题党日活动。

首先,全体党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

大家观看了濮阳市鹏鑫化工有限公司的专题介绍录像片,对该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也为该公司对濮阳市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感到钦佩。

按照双方协商的议程分别由市法院第十七党支部书记张昌全同志领学了徐哲院长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濮阳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讲话;鹏鑫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赵永杰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市法院第十八党支部书记孟凡华领学《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工商联合会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在座谈交流阶段,双方就如何增强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感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左献民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把党建文化交流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和文化建设中;二要建立长期有效的互访互通工作机制,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切实为企业解决法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