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丁某家属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偿还李某四万元。
2016年11月,丁某向李某借款7万元,因丁某未按时还款,李某将其诉至濮阳县法院,2018年5月,濮阳县法院判决被告丁某偿还李某7万元。丁某仍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还款,李某无奈提起对丁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丁某,丁某称自己现在身患重疾在外省做手术,还款事宜交给父亲丁某甲办理。执行法官遂与丁某甲联系,丁某甲表示丁某去做手术之前就打算还钱了,只是因为病情严重,无法全额偿还李某,希望法院与李某联系,尽快解决该事。执行法官与李某联系讲明丁某病情,李某听闻丁某身患重疾心生恻隐。
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于6月13日来到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商量还款事宜。李某对丁某身患重疾表示同情,并主动表示愿意减少债权数额。丁某家属表示,丁某做手术需要一大笔花费,家里确实困难,拖欠这么久还钱实在不好意思。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家属一次性偿还申请人李某四万元,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