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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财产引纠纷 释法明理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9-06-26 16:33:53


近日,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被申请执行人张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9000元抚养费,并在清丰县法院一楼接待室与女儿张某某见面。

刘某与张某是这起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刘某于2019年4月11日向清丰县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9000元。本案执行法官及时向被申请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使其自动履行。交谈中得知,张某的顾虑是对方不让见孩子,抚养费可以给付但必须行使探望权。案件执行难的症结明了,执行法官将张某的意见向刘某进行了反馈。起初,刘某不愿意让其探望孩子,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阐明探望孩子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父母有义务配合另一方行使看望孩子的权利,刘某终于表示理解,同意将孩子带到法院,让张某和孩子在法院见面。

在执行法官的安排下,张某将9000元抚养费当场给付了刘某,并在法院一楼接待室与女儿张某某见了面。父女二人在一起交谈了很长时间,场面非常感人。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王 博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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