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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以拒执为执行利器 加压失信人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7-03 09:13:57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2015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马某陆续向原告范某借款共计200万元整,月利率3%,马某在还款期限内如约还款110万后便不再进行偿还,剩余借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是推迟,故起诉至法院 。我院经+-*
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马某偿还原告范某借款本金60万元。

后因马某未能如约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一直未得到马某的回应。

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马某将其传唤至法院,并通知了申请人范某。马某面对执行法官,态度良好,但是表示自己没有钱,而申请人范某对马某处境表示非常理解,告诉执行法官,马某也是被人欠了很多钱,也不容易。并当场打电话给欠马某钱的人,帮助其追回欠款。经过调解,双方约定再给给被执行人一个月时间,让其回去筹集欠款。

而一个月时间过后,被执行人马某迟迟未来法院交付欠款,经调查发现在这期间,马某将自己一处房产转移,行为恶劣,执行法官经商议决定对其立为拒执。

执行干警将马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并告诉其拒执罪利害,此时马某听闻后已经不再推托,于当天下午将所有欠款筹齐完毕交付至法院,而当执行法官告诉他对他作出罚款3万元处理时,马某又开始“哭穷”,表示自己不容易,没钱了。申请人见到此情此景,体谅马某处境,主动提出对其减免4万5千元本金,最终马某将所有义务履行完毕,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王 博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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