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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公开承诺2010年办好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10-04-14 17:15:16


    为了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时期法院工作主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濮阳县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2010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

    一是继续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继续落实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

    四是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五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

    六是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七是继续完善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安排他们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廉政监督员及群众反映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认真查处,并反馈处理意见;

    八是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开宣判的同时,对符合直接送达的案件裁判文书,要全部直接送达;

    九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十是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提供便民餐厅或相应的资金补助。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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