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已逾二十年,锦旗着实收过一些,十年前有欢天喜地吹着唢呐喇叭送旗的,有默默无闻拎到办公室里非要给亲自挂上墙的,更多的是非要拉着手一起要合照的,邮寄的锦旗,我是第一次收到。
执行局工作以来,切实感受到了这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程序守护起来的不易,申请执行人手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却得不到应有款项的无奈与气愤、被执行人拒不还款的嚣张已经是日常了。邮寄锦旗的这位申请执行人闫某,我只见过一次。
2016年7月,河南省原阳县的闫某经苏某招工赴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农场采摘枸杞,2016年10月底采摘完毕。因苏某未支付闫某工资款,2016年10月31日苏某向闫某出具了5000元欠条一份。后苏某一直未付款,闫某诉至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2018年8月22日,法院判决苏某支付闫某劳务款50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仍不付款,闫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苏某的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与苏某进行了联系,苏某称自己手头紧,自己被人坑了,也是受害者,而且目前身在外地,无法到濮阳县法院还款。苏某的话一出,我就知道他话里话外不想还款的意思了,五千元钱,对于声称在外地打工的苏某来说,不是一笔大钱,不能因为他的个人情绪导致农民工的辛苦钱泡汤。于是,我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种种措施告知苏某,不仅仅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查封冻结财产,如有必要我们将去苏某打工的地点对其进行拘传,农民工几千块的血汗钱都不还,日后怎么在社会上立足。苏某果然被震慑住了,将欠款转账到位。当日,我通知了申请执行人闫某,闫某在电话里激动万分,随即表示次日就到濮阳县来。
“哎呀,高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我本来以为这钱我都要不回来了,多亏了你们法院了,谢谢啊!”次日,闫某一脸朴实地来到了我的办公室内,激动地说。
“别客气,这都是我们的工作,这么远赶过来辛苦了”看着从近三百里地的原阳赶过来的闫某,我的心里都是对她的心疼。尽快走完了法院这边的手续,我告诉闫某有事可以再给我打电话,早点赶车回家吧,别太晚到家。闫某再次握住了我的手,再三表示感谢,我笑了笑送她离开了办公室。
本以为案结事了,我也投入了其他执行案件的工作中,没想到近日拿快递的时候居然多找到了一件快递,怀着疑惑的心情,我拆开了快递,没想到竟然是闫某在回到家乡后,定制了一面锦旗并从远隔三百里地的原阳县邮寄到了濮阳县人民法院,上面写着“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两袖清风”,看完这面邮寄的快递,我的心里满满都是感动,这面锦旗邮寄的不仅是感激,更是一片淳淳的百姓之心,它敦促我日后更加努力地为百姓办案。